地震保险作为巨灾风险分散的核心工具,其公众接受度直接关系到灾害补偿体系的效能。基于对全国930份样本的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公共服务质量、风险偏好与保险产品选择是影响接受度的三大核心变量,且三者存在显著传导效应。
保险需求与功能的双重驱动。保险需求理论表明,安全需求在生理需求满足后自然上升,但我国潜在保险需求与现实有效需求间存在明显落差。保险功能已从单一的经济补偿拓展至资金融通与社会治理,这要求地震保险产品设计兼顾保障性与服务性。实证显示,公众对“多灾种捆绑”(含地震、火灾、洪水)的偏好显著高于单一地震险,且一年期合同更受青睐,反映出对灵活性和综合保障的迫切需求。
政保协同与银保联动的差异化效应。在政保协同框架下,公共服务对接受度的总效应达0.484,其中直接影响(0.396)远超通过产品选择的间接影响(0.088),说明政府公信力与服务质量是提升接受度的最有力杠杆。补贴政策调整进一步揭示:当补贴降低时,公共服务的重要性反而凸显(总效应从0.415升至0.471),而风险偏好的影响则被削弱。银保联动中,银行将保险嵌入贷款优惠,使产品选择的中介作用显著增强(间接效应0.105),表明渠道创新能有效转化潜在需求。
三方协同的倍增效应。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三方联动下,公共服务对接受度的总效应提升至0.509,风险偏好的影响也较银保联动增强(从0.222升至0.283)。政府参与不仅强化了公共服务的直接作用,还通过政策背书降低了民众的风险顾虑,形成了“政策引导—渠道拓展—产品优化”的良性循环。这提示:地震保险的推广不能仅靠市场自发调节,而应构建分级补贴、产品定制、银保渠道协同的系统性机制,才能真正突破“低接受度”困局。

发布者:保险日报,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insurdaily.com/archives/6753.html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