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的定义及调整历史回溯

什么是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

保险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于“三差”,即死差、费差和利差,其中利差对保险公司利润影响最大。死差是指被保险人实际死亡率与预计死亡率的差异,费差是实际经营费用与预计费用的差异,利差是保险产品定价利率和实际投资回报之间的差异。在大数据支撑下,预计死亡率的估算与实际情况已差异不大,同时在强监管的背景下,费差的利润空间也较小,现阶段对保险公司利润影响最大的因素就是利差。

利差计算过程中的关键指标为“预定利率”,即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对未来保单利益(含现金价值、赔付或给付等)进行贴现所采用的利率假设,该利率同时作为计算纯保费、现金价值及责任准备金的基准,体现公司对投保人的长期回报率承诺。近年来随着利率中枢下行,保险公司投资回报率中枢也同步下行,“利差损”的问题愈发严峻,基于此背景,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下调紧迫性增加。

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历史调整回溯

回顾保险产品预定利率调整历史,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9-2013 年,跟随央行连续七次降息,1999 年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从最高的10%大幅下降至2.5%,并维持至2013 年。

20 世纪90 年代初期,寿险产品预定利率挂钩银行存款利率,最高可达10%。

随后1996-1999 年央行连续七次降息,1 年期定存利率从10.98%快速下行至2.25%,保险行业面临严重利差损问题。

1999 年6 月,原保监会下发《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将预定利率上限定为2.5%,随后1999-2013 年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维持在2.5%的水平。

第二阶段:2013 年-2019 年。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预定利率上限打开,升至3.5%。

人身险预定利率上限在长达14 年的时间都维持在2.5%的水平,相较银行定期存款、理财产品等缺乏吸引力。2013 年8 月,原保监会发布《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正式启动,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和市场,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费改后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升至3.5%,普通型养老年金预定利率在3.5%的基础上上浮15%,最高为4.025%。

第三阶段:2019 年-2024 年,预定利率阶梯式回落至2.5%。

2019 年,原银保监会下发通知,将年金险4.025%的预定利率下调至3.5%,高预定利率年金险被叫停。

2023 年7月,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部对人身险公司进行窗口指导,要求从8 月1 日开始,预定利率高于3.0%的普通型人身险产品、保证利率分别高于2.5%及2%的分红型产品和万能险产品彻底告别市场。

2024 年8 月2 日,金融监管总局向行业下发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要求自2024 年9 月1 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自2024 年10 月1 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

第四阶段:2025 年至今,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2024 年8月2 日,《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首次正式提出的“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具体为参考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 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由保险业协会发布,达到触发条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2025 年1 月10 日,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发布《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确立了“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定期组织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结合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0 年期国债收益率等市场利率变化和行业资产负债管理情况,研究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有关事项,每季度发布预定利率研究值,当本公司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 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高25 个基点及以上时,要及时下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并在2 个月内平稳做好新老产品切换工作。

2025 年1 月10 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例会,业内专家认为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多家险企公告维持预定利率最高值不变。

2025 年4 月21 日,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13%,低于当前预定利率最高值37 个基点,差值首次超过25 个基点。

2025 年7 月25 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最新一期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1.99%,低于当前预定利率最高值51 个基点,差值连续两个季度超过25 个基点,触发调降机制。本次调整后,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为2.0%,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为 1.75%,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为1.0%。中国人寿、平安人寿等保险公司同日发布公告,将于2025 年8 月31 日24 时起不再接受超过上述预定利率最高值的保险产品投保申请。本次调整普通险、万能险预定利率最高值分别下调50BP,而分红险预定利率最高值仅下调25BP,出现非对称下调,分红险产品竞争力有所提升,保险行业或将加速向分红险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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